一、項目內容
為幫助低保、特困、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大病患者減輕醫療經費負擔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》、《社會救助暫行辦法》,開封市慈善總會開展了貧困大病救助項目,對我市困難家庭大病患者實施救助,采取“醫保報銷一部分,患者自費一部分,慈善資助一部分”的形式,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(醫療總費用減去醫保報銷、商業保險報銷、各種救助金等)2萬元(含)以上起救,最高救助2萬元。
二、救助對象
我市低保、特困、建檔立卡等貧困戶中,患有白血病、先心病、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,住院治療自費部分較高,無力全部承擔的貧困患者。
三、救助方式
求助人到市慈善總會或縣區慈善總會提出申請,填寫《大病救助申請表》,同時提交求助身份證、戶口本復印件;低保、建檔立卡證、特困證復印件或困難證明原件(鄉級以上);申請書(申請救助原因);一年內的醫療發票或醫保結算單等原始憑據原件;疾病診斷證明;近期病歷首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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